渭科协发[2014]9号
各县(市、区)委组织部、宣传部、人社局、文广局、科协,市直各有关单位,市级各学会、企事业单位科协:
近年来,我市广大科普工作者发扬创新、求实、协作、奉献的精神,辛勤工作,默默奉献,为我市普及科学知识、提高公民科学素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涌现出一大批先进典型和突出代表。为表彰先进,弘扬正气,振奋精神,进一步调动广大科普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为全面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进陕西东大门建设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人社局、市文广局、市科协、渭南日报社决定,联合开展渭南市首届优秀科普工作者推荐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评选目的
渭南市优秀科普工作者评选,旨在深入贯彻落实《科普法》和《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进一步加强科普队伍建设,调动公众参与科普服务的积极性,不断提升全市科普工作水平,推动公民科学素质提高。
二、推荐评选范围和名额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科研院所、基层科协、科普基地以及企事业等单位的科普工作者。
1、热爱科普工作,长期奋斗在科普工作第一线,且做出突出成绩;
2、创新科普工作宣传模式,并有良好的社会影响;
3、某个专业领域科普宣传的排头兵,带头人;
4、在普及科学知识、倡导科学方法、传播科学思想、弘扬科学精神和培养科技人才方面成绩突出;
5、为提高公众科学素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
渭南市首届优秀科普工作者表彰不超过10名。
三、推荐评选工作和要求
(一)明确职责,规范程序
市级学会(协会)、企事业单位科协负责推荐本学会或本单位中的一线科普工作者;各县(市、区)科协会同组织部、宣传部、人社局、文广局负责推荐本地区的科普工作者;市级相关单位推荐本单位科普工作者。
推荐工作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1.推荐工作坚持自下而上、逐级审核推荐。各推荐单位可视情况设立推荐评选机构,以遴选申报候选人。
2.推荐候选人确定后,要按干部管理权限征求组织、人社、纪检等相关部门的意见。
3.各推荐单位对拟推荐的候选人,要以适当形式进行公示。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并调查属实不符合条件的不予推荐。
4.上报候选人有关材料。
(二)严格标准,面向基层
推荐评选工作要坚持以科普工作者的思想品质、精神风貌和工作实绩为衡量标准,严格把关,优中选优。推荐出来的科普工作者应当品德高尚、事迹感人、业绩突出,确保先进性、典型性和代表性。
推荐评选的重点是在各个领域第一线工作的科普工作者。
(三)加强监督,严肃纪律
推荐评选工作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充分发扬民主,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在推荐过程中要有广泛的群众参与;对被提出异议的推荐对象,要认真进行调查,及时提出处理意见。要严肃评选纪律,对伪造身份、编造事迹、未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规定程序推荐的人选,经查实后撤销其评选资格,取消相应名额。
(四)把握进度,按时报送
请各推荐单位于2014年6月底前,将推荐材料的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送渭南市优秀科普工作者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科协科素办),逾期不予受理。推荐材料的要求是:
1、推荐工作情况报告一份,含推荐单位评审委员会专家名单;
2、加盖公章的纸质《渭南市优秀科普工作者推荐表》1份,复印件3份;
3、候选人事迹材料(2000字以内)、基本情况简介(500字以内)各一份;
4、以上材料一律使用A4纸打印并报送电子版。表格请到“渭南科普网”下载。
四、奖励办法
对评选确定的表彰人选,由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人社局、市文广局、市科协、渭南日报社进行表彰,在全国科普日期间授予“渭南市优秀科普工作者”称号,颁发荣誉证书,并在相关媒体广泛宣传。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焕能 马西运
电 话:0913---2126496 电子信箱:493232651@qq.com
地 址:渭南市朝阳大街市委院内市科协科素办
附件:1.渭南市优秀科普工作者评选办法
2.渭南市优秀科普工作者推荐表
渭南市委组织部 渭南市委宣传部 渭南市人社局
渭南市文广局 渭南市科协 渭南日报社
2014年1月28日
(责任编辑:ad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