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22年渭南市全国科普日活动的通知

来源:未知 编辑:admin2022-09-07 10:47
   根据《陕西省科协等15部门关于举办2022年陕西省全国科普日活动的通知》(陕科协发〔2022〕普字40号)精神,市科协、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应急管理局、市林业局、市工商联、市文联、市科素办将共同组织开展2022年渭南市全国科普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题和时间
主  题:喜迎二十大,科普向未来。
时  间:2022年9月15-21日在全市集中开展。
二、活动内容
(一)弘扬科学精神,激发创新活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颁布实施20周年之际,进一步将弘扬科学精神与增强科技创新活力相融合,将弘扬科学家精神与激励爱国奋斗相结合,传播科学思想、倡导科学方法,在全社会营造爱党爱国、热爱科学、崇尚创新的良好氛围,激发创新创造潜能,为渭南创新驱动发展作出贡献。
(二)聚焦重点领域,服务高质量发展。聚焦乡村振兴、生态文明建设、碳达峰碳中和、疫情防控、安全生产等省、市重点工作,围绕科技发展前沿,让更多公众深刻感知前沿科技魅力、主动服务融入我市重点工作,为推动渭南高质量发展作出贡献。
(三)深化文明实践,培育时代新风。依托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党群服务中心、社区综合服务设施、科技文化场馆等阵地,开展科技志愿服务,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动移风易俗,培育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作出贡献。
(四)立足群众所需,赋能基层治理。围绕科普助力“双减”、卫生健康、食品安全、农业生产、科学防疫、数字素养、知识产权、国防知识、防灾避险、低碳生活等基层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聚焦青少年、农民、产业工人、老年人、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等重点人群,将科普活动与“我为群众办实事”紧密结合,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为推进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出贡献。
三、主要活动
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广泛开展聚焦重点领域、基层所需、服务创新发展、促进素质提升的系列科普活动。根据疫情防控形势,着力组织开展2022年全国科普日系列联合行动、“云上科普日”等活动。
(一)系列联合行动。全国科普日活动期间,集中组织社会各方力量、动员广大科技工作者,深入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党群服务中心、社区服务中心等阵地,开展系列科普联合行动。
1.部门系统联合行动。主办部门、各成员单位动员本系统各级单位,围绕信息技术、科学教育、自然资源、生态文明、节水科普、乡村振兴、卫生健康、应急科普、林草科普、科普文学创作等本系统的相关领域,广泛动员学校、科研院所、医院、企业、社会组织、媒体、文学工作者等各方力量,开展科普活动和科普宣传,普及科技知识、增强公众意识。
2.学会科普联合行动。发动各级学会,积极组织、动员、服务科技工作者,大力弘扬科学精神和科学家精神,发展壮大学会科普工作队伍,为公众提供精准化、专业化的高质量科普服务,为科技工作者投身科普探索创新路径,为学会科普工作提能打造品牌、积累经验。
3.科普示范县联合行动。2021-2025年全国和省级科普示范县创建和认定单位,结合县域实际,围绕全国科普日主题,发挥科普示范县的示范引领作用,积极打造高质量、品牌化、多样化的科普活动,丰富县域科普服务供给,提升县域居民科学素质。
4.科普阵地联合行动。充分发挥各类科普教育基地、免费开放科技馆以及流动科技馆、科普大篷车、农村中学科技馆等科普阵地作用,开展研学体验、科学教育、科普报告等活动,以“走出去,请进来”、线上线下结合等多种形式服务中小学“双减”和公众科普需要,提升青少年的科学兴趣,促进公众对科学价值的认同。
5.乡村振兴科普联合行动。充分发动陕西省农业专家服务站(科技小院)、农技协组织、各级涉农学会、农业院所,围绕乡村振兴重点任务,面向农民普及先进技术、传播科学知识、倡导科学文明,促进农村产业发展,提升农民科技文化素质。
6.企业科协联合行动。发动各类企业,特别是成立企业科协的企业,立足企业创新成果、科技特色,面向公众开放企业场馆,开展企业开放日等多种形式的科普活动,展现科技助力企业、创新赋能企业的重要成果,营造崇尚创新的氛围。
7.食品安全科普联合行动。利用“全国科普日”开展食品安全进基层系列科普活动,加强食品安全科普宣传,推动食品安全知识进农村、进校园、进企业、进社区。
(二)“云上科普日”活动。利用全国科普日平台做好各地各类线上科普活动的集中汇聚和宣传展示,推出“云上科普日”、渭南市全国科普日科技工作者讲科普、全国科普日原创科普贴、科普中国视频展播、网上科普直播等系列线上活动,扩大优质线上活动影响力和服务面,共同营造爱科学、学科学、传播科学的网络环境,带动广大公众参与线上科普活动。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动员。各单位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全国科普日活动,把活动作为纪念《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颁布实施20周年、贯彻落实《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2021—2035年)》(简称《科学素质纲要》)的重要举措,突出政治引领和科普价值引领,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氛围。市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强化动员、开放协同、系统谋划,团结更加广泛社会力量、汇聚更加优质科普资源,精心组织好全国科普日活动。
(二)务求活动实效。各单位各部门要紧紧围绕科普日活动主题,聚焦公众所需所盼,积极构建全国科普日活动良好生态,为科技工作者参与科普、广大公众享受科普搭建更加便捷、更高质量、更强支撑的服务平台。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防止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统筹好活动实效和为基层减负,高效、勤俭、务实举办全国科普日活动。
(三)确保安全有序。各单位各部门要坚决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疫情防控决策部署,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要求,防范化解包括疫情防控、意识形态在内的各种风险隐患。严格按照“谁举办、谁负责”原则,强化举办单位、举办地主体责任,加强风险预判,合理确定活动举办形式,线下活动要提前制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控制人员数量,严格人员管理,避免人员聚集,从严从紧从细落实各项防控措施,提高应急管理和处置能力,平稳、安全、有序开展全国科普日活动。
五、有关事项
(一)登记发布。请各活动举办单位于2022年8月15日至9月25日期间注册并登录全国科普日网站(www.kepuri.cn)或下载科普中国客户端,填报活动内容信息,网络活动可提供活动网址信息,以便于平台进行活动推广和公众参与活动。活动主办单位可提供参与活动的科技工作者准确信息,平台可以活动举办单位的名义发送感谢短信,增强科技工作者获得感。各活动组织单位可通过利用全国科普日平台管理、发布活动信息,便于公众参与。并于9月10日前将计划开展的重点活动汇总上报市科协科普部(附件1)。
(二)食安考核。各县(市、区)在全国科普日活动期间,开展的食品安全主题科普宣传活动,列入年底食品安全工作考核指标(根据在全国科普日平台中,开展食品安全活动的数量等进行考核),请组织开展有关食品安全科普活动,务必在【活动名称】中体现“食品安全”四个字。
(三)信息完善。请各活动举办单位于2022年10月10日前,通过全国科普日网站或“科普中国”客户端及时补充完善活动信息和进展,包括活动图片视频、新闻报道链接、网站所需活动总结材料等。
(四)工作总结与考核。2022年9月25日前,各县(市、区)科协、各有关单位将活动总结、照片、视频等材料报送市科协(电子版材料请发送至邮箱:wnskxkpb@126.com),并向市科协推荐优秀组织单位和优秀活动。各单位所推荐的优秀活动必须是在全国科普日网站填报、活动信息完善的科普活动。市科协将按照活动的组织动员、数量规模等指标予以表扬并择优上报省科协。同时,全国科普日活动的开展情况也将作为今年对各县(市、区)和各成员单位“科学素质建设”工作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的重点内容。
联系方式:
市科协科普部联系人:马西运
联系电话:2126496  2126492(传真)
邮    箱:wnskxkpb@126.com
邮寄地址:渭南市朝阳大街东段市委南院市科协科普部
附件:1、渭南市2022年全国科普日活动项目汇总表
2、渭南市2022年全国科普日优秀组织单位推荐表
3、渭南市2022年全国科普日优秀活动推荐表
 
 
 
渭南市科学技术协会         中共渭南市委宣传部
 
 
中共渭南市委网信办         渭南市教育局
 
  
渭南市科学技术局           渭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渭南市生态环境局           渭南市水务局
 
  
渭南市农业农村局           渭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渭南市应急管理局           渭南市林业局               
 
  
渭南市工商业联合会         渭南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渭南市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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